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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沿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发布时间:2020-01-10        文章来源:        浏览:

    一、总则

    建立健全前沿院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实施火灾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安全稳定,保障人员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学校、前沿院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各成员未到达之前,由事发研究院现场负责人员进行临时现场应急指挥,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充分利用各研究院现场力量开展先期灭火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汇总、报送信息。安全保卫处值班干部到达现场后,接替事发研究院现场负责人员,指挥现场力量和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在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各成员到达现场后,指挥全面开展火灾事故的各项处置工作。

    2.前沿院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由前沿院常务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办公室及事发研究院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现场人员开展工作,迅速控制火情,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2)配合协助学校各部门和公安机关做好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其它有关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

    1.遇到火情,第一时间报学校报警中心及前沿院办公室。

    2.火灾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研究院名称及火灾类型;起火地点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质、危险化学品储存种类、数量等);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火势发展情况;响应等级和调派力量情况等。

    3.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紧急赶往事故现场开展抢救灭火行动,同时核对报警内容是否正确,并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快速到达事故现场。

    (二)分级响应

    1.Ⅲ级火情响应

    Ⅲ级火情指现场人员确认火情后就近使用灭火器材或水源扑灭火情,无过火面积、无人员伤亡、无财产损失且未产生影响(人员围观、信息上网、拨打119火警等)。

    事发研究院、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赴现场指挥,微型消防站、保安队、物业服务单位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响应流程及工作要点:

    (1)呼喊附近人员迅速疏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人员,引导人员疏散。

    (2)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人员(包括失火楼层的工作人员、本楼的物业人员、保安人员、巡查人员等)组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开展疏散人员、初起火灾报告、扑救和灭火。

    (3)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人员,立即摁下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和学校报警中心;

    (4)起火部位负责人切断着火部位的燃气和电源;

    (5)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在电源被切断之前,应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2.Ⅱ级火情响应

    Ⅱ级火情指火灾处于初起阶段,局部火情蔓延扩大,现场判断依靠调动微型消防站能够扑灭火情,存在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或已产生影响(人员围观、信息上网、拨打119火警等)。

    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前沿院现场应急处置小组赴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应将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的各项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工作组;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通讯畅通,调动其他微型消防站支援。

    (2)疏散引导组组织火灾区域的人员从安全通道迅速撤离火场。

    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安全疏散计划,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路线;要保证安全通道、楼梯和出口畅通无阻;对工作人员按所处不同区域提出具体的任务和要求。工作人员要为被疏散人员指明各种疏散通道,并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方安排专人值守引导。

    先疏散火场周围的人员,确认无人被困后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以防火势蔓延;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并安排人员看护以保安全。在疏散物资时,要先疏散易燃物和贵重物资。

    (3)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如着火部位的电源尚未切断,应首先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才能用水进行灭火。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子(沙土)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的命令。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

    (4)安全警戒组设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进行现场保护、控制局面,防止无防护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保证道路畅通,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协助组织人员撤离到警戒线外;火灾扑灭后,协助全面检查现场,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事故调查人员勘察和鉴定。

    (5)后勤保障组根据现场救援要求,保证消防用水、用电和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掌握现场水、电、气、暖的运行情况,视情况需要采取局部断电、断气等措施;紧急调运灭火救援所需专业装备和灭火剂等物资,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负责对受灾教职工进行安置。

    (6)医疗救护组组织校医院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抢救。必要时,及时拨打999或120,或协调医疗机构赴现场参与救援。

    3.Ⅰ级火情响应

    Ⅰ级火情指火灾已经处于发展阶段,现场判断无法依靠学校力量完全控制火情。

    学校主要领导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及前沿院现场应急处置小组赴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现场人员应及时拨打119报告请求救援。消防救援队到达现场后,由学校及前沿院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统一指挥各工作组配合消防救援队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有关工作。

    4.响应升级

    发生Ⅱ级以上火灾后,本区域灭火救援力量不足时,由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统一调动校内其他区域微型消防站紧急增员,或协调调度其他校内外应急力量和物资共同参与处置工作。

    (三)响应结束

    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火势被彻底扑灭,由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四、火灾事故调查

    火灾扑灭后,配合学校火灾事故调查组,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程序要求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附件:

    应急处置电话信息

    1.报警电话

    火灾报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999、120

    报警中心值班室:82317110、82317119

    校医院值班室:82314400

    沙河校区安保部值班室:61716000

    2.前沿院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王 菲:82339279

    房 琦:82338932/18612700300

    成 员:82338932/82339286/82339308/18811373005

    3.学校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分管校领导:82317579‬

    党政办公室主任:82318341

    安全保卫处处长:82339816

    副处长:82339806

    副处长:82314852

    副处长:82339723

    消防科:82317763/82317866

    治安科:82313551

    交通科:82317090

    保安队:82317773

    后勤保障处处长:82339998

    副处长:82317200

    校医院院长:82338332

    4.学校微型消防站联系方式

    学院路校区:

    安全保卫处微型消防站:82317773

    新主楼微型消防站:82339090

    体育馆微型消防站:82314904(8:00-18:00)

    沙河校区:

    沙河校区微型消防站:61716989

    5.消防控制室联系方式

    学院路校区:

    教学区二号楼消防控制室:82317860

    新主楼微型消防站:82339090

    体育馆消防控制室:82314904

    沙河校区:

    消防控制室:61716965

    6.后勤客服中心联系方式

    学院路校区:82339009

    沙河校区:61716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