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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沿科学技术创新研究院安全稳定责任分工(试行)
    发布时间:2020-05-04        文章来源:        浏览:

    前沿科学技术创新研究院安全稳定责任分工(试行)

     

    一、本规定主要对前沿科学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前沿院)安全稳定责任分工进行明确。

    二、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要求,适时分析研究前沿院安全稳定形势并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前沿院应密切关注院内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引发事端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妥善处理院内涉及安全稳定的各类事件;及时上报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类信息。

    三、前沿院常务副院长为维护前沿院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人,对全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常务副书记对前沿院机关、各研究院的安全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研究院院长或执行院长为研究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前沿院师生员工均有责任维护安全稳定,不得传播影响安全稳定的谣言;不得散布有违国家法令法规、基本政策的言论;不得从事破坏教学、科研、生活等各项秩序的非法活动;不得参加校内外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游行、示威、集会活动;不得加入各种非法团体组织。

    四、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确保稳定”的方针,突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考核有据,奖惩兑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把解决师生反映强烈、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五、以建立和完善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为总体目标,全面推进三项教育,突出做好三个维稳,着力做好六大安全领域的事故防范,提升六个能力。

    1.全面推进三项教育。全面推进面向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法制教育和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确保广大师生从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

    2.突出做好三个维稳。突出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维稳、反恐防暴维稳和网络事件维稳,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防范影响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3.着力做好六大安全领域的事故防范。着力做好政治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生化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事故防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提升六个能力。提升安全教育培训成果转化能力、应急事件处置能力、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控制能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能力、安全风险预测与安全隐患治理能力和安全管理部门综合协调能力。

    六、工作要求

    1.按照“两个动员”(深入动员教职工和广大学生参与安全稳定工作),落实“三个严防”(严防造谣滋事、煽动串联,严防意外事件引发的事端,严防因工作不到位引起学生不满而造成群体性事件),实现“四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值班落实到位、信息掌控到位、落实岗位职责到位),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深入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构建符合学校特色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参与、群策群力、同心协力、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2.前沿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讨论安全稳定工作形势,部署安全稳定工作。

    3.前沿院党政联席会议应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使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实行零报告、月报告制度,各研究院要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确定安全综治联络员、信息员,及时向学校、前沿院办公室报送有关安全信息,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七、处置办法

    1.出现个人、集体上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负责人作好说服、劝阻、疏导工作,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应掌握事件的策划者、领头人的动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2.出现非法张贴物、传单。原则是“谁张贴,谁承担责任”。一旦出现,发现人要及时报告,由前沿院办公室配合学校安全保卫处及时调查取证,然后进行妥善处置,同时报告主管领导。

    3.出现游行、示威、请愿。各级负责人要做好说服、劝阻工作,同时报告公安机关,采取应急措施。对呼喊反动口号和打、砸、抢者,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并带离现场。

    4.出现火灾事件。发现人要及时报告学校安全保卫处,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安全保卫处、相关部门要及时疏散人员,组织扑救,杜绝死伤,减少损失。同时,前沿院办公室配合学校安全保卫处、消防部门、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5.出现饮食中毒事件。发现人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报救。前沿院办公室配合学校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做好中毒人员的抢救以及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6.学生出现打架、群殴事件。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到场,做好教育、引导、劝阻工作,所涉及到的负责人要配合学校安全保卫处、研究生院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7.出现其他事件的,涉及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置,报告事件情况。

    八、责任追究

    对因为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重大过失的单位和人员,学校将追究其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本规定由前沿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