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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发布时间:2019-12-09        文章来源:        浏览:

1.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巡视员刘某,2015年至2017年,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29.6万元;2016年还多次 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或公务舱,并在下属单位报销机票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巡视员孟某,2014年至2017年,长期违规使用公车且公车私用,还在使用公车的同时违规领取相关交通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中央对外联络部七局局长钟某,2013年至2016年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规同意收受并组织集体分发业务关联企业人员所送购物卡;违规 批准以虚假名目套取公款用于购买衣物,发放福利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国家烟草专卖局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司长万某,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直至201612月,多次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车;此外,还长期纵容、默许配偶利用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揽储获取高额奖励,多次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某,2013年至2016年,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辆且公车私用。此外,其还违规为其子报销出国留学费用、领取出国()培训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降低退休待遇。

6.中国文化报社副总编辑、副社长杨某,2015年至2016年,在领取交通补贴的情况下,违规乘坐公车上下班,且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总工程师李某,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至201410月,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且公车私用;违规分配北京经济适用房1套,并违规领取住房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7起案件,违纪者都受到党纪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以此为鉴、以此为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上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紧制度笼子,加强监督检查和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刻印在心,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带头弘扬优良作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加强作风建设。